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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签证:续签的条件及要求是什么?

关键词: 美国,签证,续签,要求,条件 浏览: 4056 时间: 2015-08-14 12:08:55 编辑: 美孕宝美国月子中心

摘要: 很多妈妈问我们的签证老师:我以前有美国签证,可以续签免面签是吗?针对B1/B2签证,小编总结了以下内容,希望能帮助到大家。

很多妈妈问我们的签证老师:我以前有美国签证,可以续签免面签是吗?针对B1/B2签证,小编总结了以下内容,希望能帮助到大家。

您可使用签证代传递服务加快申请流程。大多数情况下,使用该服务则无需前往使/领事馆进行面谈。但是,同面谈一样,代传递服务并不能保证签证申请成功。而且在某些情况下,使/领事馆在审查通过代传递服务提交的申请之后,可能要求申请人亲自去面谈。

条件:您的年龄可能符合申请免面谈条件,或者您以前的美国签证在到期后48个月之内进行续签。

根据年龄而设定的条件:

*14岁以下和80岁(含)以上的申请人,如果没有美国签证拒签史,则可通过代传递服务申请签证。

*上述申请人必须为中国公民或居民。

*上述申请人必须本人在中国。

根据过去美国旅行而设定的条件:

*如果之前获得过美国签证并且可以提供上一美国签证的原件,您可能符合代传递服务进行申请。

*您必须为中国公民或居民。

*您必须本人在中国。

*您申请的必须是同一类型的签证。例如,您之前拥有的是B类签证,而且希望再次申请B类签证。

*如果您之前的签证为B类(临时商务/旅游观光),则您的当前签证必须有效,或过期不超过48个月。

*如果您的护照上有两个失效签证,只要签证过期时间不超过48个月,您可以依据二者之一(第一个或最近失效的签证)申请代传递业务。

*如果您的签证上注明“已接受过行政审理(clearancereceived)”,则无法使用代传递业务。但再次申请B-1,B-2,B-1/B-2类签证除外。

(对于注明“已接受过行政审理(clearancereceived)”的B-1,B-2,B-1/B-2类签证,签证上的行政审理日期必须在过去的12个月以内。)

如果包含有效或到期美国签证的护照遗失,您则无法使用代传递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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